新華網北京5月23日電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3日介紹,發展改革委已下發緊急通知,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抗震救災物資價格監管工作,努力保持價格穩定,嚴格控制政府出臺提價措施,各地震災區省份近期一律不得出臺政府提價措施。
通知指出,當前地震災區生產恢復和災后重建任務艱巨而繁重,保持糧食、食用油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價格,帳篷、鋼材、水泥、玻璃等救災和災后重建物資價格的穩定十分重要。災區和其他地區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再接再厲,繼續發揚連續作戰、不怕疲勞的工作作風,進一步加強抗震救災物資價格監管,為災區恢復重建創造穩定的價格環境。
通知強調,四川、重慶、甘肅、陜西等地震災區價格主管部門要在認真總結對食品、藥品、醫療用品、交通運輸、燃料等實施臨時價格干預經驗的基礎上,根據價格變動情況,在報請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,及時啟動對帳篷、鋼材、水泥、玻璃、木材、磚瓦砂石等災后重建物資的臨時價格干預;通過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、規定限價、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多種方式,努力穩定災區抗震救災物資價格。
通知指出,災區周邊省份和其他地區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測、分析、預警,認真評估地震災害對本地區價格可能造成的影響。要密切關注生活必需品與抗震救災物資價格變動,一旦發現價格異動,要及時采取應急措施,保持建材等救災物資價格的基本穩定。
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繼續督促本地生產、銷售抗震救災物資相關企業,使其自覺承擔社會責任,增強價格誠信意識,加強價格自律,維護重要商品出廠和銷售價格的基本穩定。對于借地震災害之機哄抬物價的行為,要依法嚴肅查處。
通知部署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在現有檢查基礎上繼續深入到第一線,加強市場價格巡查力度,堅決打擊趁災害之機囤積居奇、哄抬價格、串通漲價、捏造散布漲價謠言、不執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等擾亂市場秩序的價格違法行為。重點加強生活必需品和抗震救災物資的價格監督檢查力度,穩定災區群眾生活秩序。要加強“12358”價格舉報電話值守,保持電話24小時暢通,快速處理群眾的舉報投訴。要加大處罰力度,對性質惡劣的價格違法案件,依法從速從嚴處罰,保持對價格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,性質惡劣的要公開曝光。
通知還提出進一步嚴肅價格管理工作紀律,嚴格控制政府出臺提價措施,各地震災區省份近期一律不得出臺政府提價措施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繼續落實好運輸抗震救災物資的綠色通道政策,嚴禁對抗震救災物資生產、流通的各種亂收費行為。對違反規定的,要依法追究責任。